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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健保補助—並未改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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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會:將積極參與健保規畫 維護榮民最大權益

(本報訊)近日媒體報導「榮民健保將取消全額補助」的消息,引起榮民們的疑慮。為此,輔導會立即於媒體報導次日(6月27日)說明,該會將全力維護榮民就醫權益;行政院謝院長亦於6月28日澄清:有關行政院研議取消榮民醫療補助,「不是現在的健保要取消,要取消的是三年志願役士兵退伍後比照榮民的健保補助」,因為只要當三年兵,即可終身享受健保補助,是不公平的。 榮民就醫照顧之政策係依照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」第十四條「退除役官兵患病或負傷者,應由輔導會所設榮民醫院免費或減費」,所以全民健保規劃時,為維護榮民袍澤就醫權益及方便性,輔導會極力爭取到非榮民醫院看病也享有相同補助,只要持健保IC卡有「榮字」註記的榮民,健保費及健保部分負擔由該會補助,目前這項規定並無改變。 輔導會高主委非常關切榮民弟兄的老年健康照顧,常說「他是榮民的家長,照顧榮民責無旁貸」,並強調,該會目前服務照顧的是畢生為國犧牲奉獻、用生命確保台灣和平與安定、歷經長期服役的榮民們,榮民到年老更需要政府的照顧,因此,輔導會將在政府財力負擔及公平合理原則下,維護榮民就醫之權益。 對於三年志願役士兵的健保補助,高主委也於行政院會建議對志願役士兵服役三年即可取得「榮民」身份的規定,改為依「輔導條例施行細則」,比照軍、士官,須服滿現役十年以上,才具有「榮民」身分並享榮民權益,獲得行政院長的支持,將配合修改相關法令。而原本長期服役後退伍之榮民,則沒有取消醫療補助的規劃。 維護榮民就醫之權益為輔導會之職責,對於未來健保政策之規畫方向,該會將密切關注、溝通及參與相關政策之研定,為榮民袍澤爭取最大權益。(點閱次數:1207)